业主进行房屋装修时需要注意什么?
案例: 近几天,傅女士购买的一套新房刚刚交付。她正要着手准备装修,却接到物业的电话,要求她先进行装修备案,并且签订装修协议。签完协议没几天,她又接到物业的电话。原来,工作人员在装修巡查过程中,发现傅女士家有违规在剪力墙上开洞行为。傅女士觉得不解:法律法规对房屋装饰装修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还要签订装修协议?物业是否有权进行装修巡查?
解析: 1、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规定。《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七规定:住宅(含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装修中禁止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违法拆改承重梁、柱(含构造柱)和基础结构;
(二)违法拆除承重墙体或者在承重墙体上开挖门洞;
(三)违法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洞;
(四)在悬挑阳台拖梁部位的墙体挖洞;
(五)在楼面板上超过设计标准砌墙;
(六)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七)将不具备防水要求的房屋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八)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九)擅自调整、变动房屋消防、燃气、电力、城市集中供暖、给排水等设施设备。
同时,还需要遵守各小区的管理规约、装修管理协议等,如装修时间要遵守小区的规定,是否可以在外墙上搭设晾衣架,是否可以改变外墙颜色、材质,是否可以封闭阳台等等。
2、装修备案的规定。《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当将装修项目、装修部位、装修时间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是否需要报送备案等事项书面告知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
3、装修协议的规定。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4、装修巡查的规定。《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安全事项的巡查,业主应当予以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条例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温馨提示:
1、由于部分业主缺乏物业装饰装修建筑专业知识和对装饰装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在装饰装修中更多的是考虑物业的实用、美观和舒适,而较少顾及建筑安全和公共权益。物业企业应当做好小区内的装修管理工作,做好装修备案和装修协议签订工作,加强装修巡查工作,对装修进行科学管理,目的是为了有效遏制违章装修行为的发生,确保房屋的安全与美观,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
2、业主、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是改善个人居住环境的有效措施。在装修过程中,业主、物业应当使用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
3、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在房屋开始装修前,与物业企业进行沟通,做好装修备案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签订,有利于物业企业及时了解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业主也可以在装修开始前,对装修过程中禁止行为和应当注意的事项有一个了解,有效避免因违规装修产生摩擦和矛盾,影响装修工期乃至业主的正常生活。